物之瑕疵(物之瑕疵担保) 时间:2024-11-19 分类:新闻 评论 贰凶宅与物之瑕疵担保一判断步骤学说认为应区分为下述两个层次探讨,实务混淆未予区分一认定是否为凶宅仅涉及;作者简介金荣婧,云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云南艺术学院讲师文章导读·摘要买卖标的物之瑕疵担保责任随着社会发展而演变。第三十三条买受人在缔约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质量存在瑕疵,主张出卖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